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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继忠 兼职写作、新媒体运营

从描述中可以看出,这家国企设计院的做法确实存在一些问题。试用期应该是正式入职前的一个考核期,而实习是指在学校或企业中进行的职业培训,两者性质不同。试用期的薪酬也应该按照正式员工的标准支付,而不是实习基本工资。此外,不签三方协议也存在一定的风险,因为没有合同保障,劳动纠纷可能会难以解决。 建议你与该企业沟通,说明你已经拿到硕士学位,并且应该按照正式员工的标准支付薪酬。如果企业坚持当前的做法,你可以考虑寻找其他就业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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