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新消息
更多内容
0 条评论
问题来自于
Lee
请问这是不是卖身契,是否合理与法律效力?
年前收到offer,昨天去签劳动合同,其中有一份“服务协议”,内容如图,协议里写的服务期为三年。其中两条规定我手机拍下如图,请问圈里的各位大佬与HR,这两条是否意味着我有一天主动提出离职,对方就可能“主观”的让我赔偿损失? 该公司人事经理解释是象征性的条款,但我没签
165864
阅读
45
回答
@2026 职Q 智联招聘
合作商务邮箱:sbyh@zhaopin.com.cn
友情链接
HR圈内招聘/ 同道问答/ 人资知识社区
51社保/ X职场/ HR Bar/ 中人网/ 研招网
京ICP备17067871号 合字B2-20210134
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147号
人力资源许可证:1101052003273号
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
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400-885-9898
关爱未成年举报热线:400-885-9898-3
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: 57596212,65090445
请问这是不是卖身契,是否合理与法律效力?
何以为琛不要一看到违约条款就觉得有问题,劳动合同法规定,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,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,可以约定服务期,劳动者在违反服务期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,人家这个是提供培训约定服务期,属于合法的,比如你是专业技术人员,公司提供资金让你考证,或者报销你学习的钱。所以你要评估这个工作是否适合自己,自己评估一下公司提供给你的培训能不能让你绑定三年,中途遇到更好的机会能不能承担违约责任,就是一个预期利益的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