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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努力找工作#2022年看了好多家公司

孙宏杰

任何个人或公司不得以培训费、押金等名义收取应聘者费用,现在已经很少听到收培训费的,如果存在培训费是有附加条件,就是约定服务期限,服务期限不足是要相应赔偿企业培训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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