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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前和HR谈好了薪资待遇问题,结果HR说我之前薪资不高,所以谈好的薪资要降25%,这样正常吗?

雨浥轻尘

契约精神,还是很重要的,对于应聘者和用人单位都适用~随意变更谈好的工资,是不负责的态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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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正常,首先求职者看到offer后,初步了解职位,工作地点,薪酬后决定投递简历,可以说明offer提供的待遇条件求职者是认可的。其次,企业提供给求职者的offer和待遇是公司意愿和去求,希望找到可以合作的对象。再者从薪酬定位来说对于企业和求职者双方是一个前期的认定契约。如果求职者能力尚不满足可以拒绝求职简历诉求,如果对于求职者能力和相关条件认可,但客观因素不满足的情况下,企业仍可以考虑聘用,待遇前期是可以降低一部分,不过这个考察期不应过场,同时可以给与求职者一定的量化要求标准,一旦求职者能够胜任,则企业应兑现相关薪酬承诺。但对于其他的要求降低待遇,不认可,提现企业的的诚信和契约精神。这样的企业求职者可以不用考虑。
22-06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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