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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面试,公司发了入职通知书,周一上班,按要求体检,周二被告之不适合这个工作,我该怎么办如何维权。

试用期,本身就是劳动法规定给打工者与公司一个过渡性的期限。目的使劳动者与公司互相了解,互相配合,互相融入一体的过程。看合同鉴定长短,决定试用期。试用期内,双方可按法律规定,作出如何取舍的决定。不管结果如何?我们冷静思考,按章办事即可。双方切不可胡乱作为,得不偿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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