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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财务。离职后原公司一直没招到人交接我的工作。但会计法规定离职必须有人交接。我该怎么办?

天健 山东/青岛农业大学/财务主管

按劳动法,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,然后到期走,交接给上级领导或者公司同事,没有任何问题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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