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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来自于
铃木
公司要求提前半小时到工位,如果没按时到,算迟到,超过三次自动请辞,这种合理吗?
在某线上教育公司,本来是中午1点上班,但所在部门要求12:30之前必须到自己位置上,到楼下都不算。如果超过三次,自动请辞,说这样是态度有问题。 本身我们这栋楼人员就多,还需人工电梯协调,但就算这样,中午稍晚一会,队就排的可长,排队等电梯的时间最少15分。领导说,那你们就早来一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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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要求提前半小时到工位,如果没按时到,算迟到,超过三次自动请辞,这种合理吗?
很明显不合理,日常工作时间是有固定时间的,公司的做法是强制占用员工个人时间,这项规定本身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。建议公司更改上班时间,不然这和强制加班有什么区别。当然如果这段时间有加班费,另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