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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机械研发工程师#请问,我是疫情期间应聘的。约定试用期两月,没到两月他们就不用我了。这种情况他们应不应该赔偿。

答主

《劳动法》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,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外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,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。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际中,要看你的表现如何,公司是不是能够提供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,比如消极怠工,简历造假等等。如果你表现正常,那么一般需要赔偿一个月工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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