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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用户
996是如何被《劳动法》接受的?
996明摆着是不符合《劳动法》的,那么,明目张胆的制度,是如何通过《劳动法》,得到《劳动法》认可的?如果员工以996的工作制度去申请劳动仲裁,《劳动法》是如何做到不支持员工而支持公司的?各级劳动主管部门都不知道这些公司在搞996工作制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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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6是如何被《劳动法》接受的?
996不是不合法,劳动法在工作时间的要求也是允许加班的,8小时是正常时间,法律规定每天加班不超出3小时,一周至少休息一天,加班也有150%劳务报酬。延迟工作时间还不给劳动报酬才违法。企业制度合同也是质询过律师的,更别说大企业有自己的律师团队,他们不会犯明显违法的事情。当然存在一些企业不给报酬或者周末不给双倍报酬,这种违法行为如果没有员工举报也不会有人去管,毕竟企业那么多说闲得慌去暗查,举报了该处理的还是会处理,不主动管并不是就接受。愿意举报的人除非跟公司有矛盾,举报行为也不一定对自己有好处,至少找工作没有几个老板会要这么刚得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