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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,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签收,直接寄出至本人,本人不走,无声坐在会客室,怎么办?

有本人签收的记录就认同为本人已签收并知晓不胜任之事实,可以作为有力的试用期不符合的证据。与此同时我们还有不胜任岗位的考核证据才可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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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。。都有。。。这人就是钻进自己的一个空间出不来哦
20-11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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