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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警衔对应大陆职级是什么?

职Q小助手

香港警衔对应大陆职级: 1、香港警察对应内地警察(不含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和公安现役部队人员); 2、保安局警务处处长对应省公安厅厅长(副部级); 3、警务副处长对应省公安厅副厅长(正厅级); 4、高级助理副处长对应省总队总队长(正厅级); 5、助理副处长对应省总队副总队长(副厅级); 6、总警司对应地级市公安局局长(副厅级、副省级市公安局长为正厅级); 7、高级警司对应县公安局局长(副处级); 8、警司对应县公安局副局长、市公安局支队支队长(正科级); 9、总督察对应县公安局大队大队长(副科级); 10、高级督察对应中队长、派出所所长(股级,股所级为事实存在,但不是法定的公务员职务); 11、督察对应副中队长、派出所所长(理论上为事实存在,但不是法定公务员职务的副股级); 12、见习督察对应副中队长、派出所所长(理论上为事实存在,但不是法定公务员职务的副股级); 13、警署警长对应主任科员; 14、警长对应副主任科员。 香港警察是香港的八大纪律部队之一,香港的八大纪律部队是香港警务处、香港海关、入境事务处、惩教署、政府飞行服务队、香港消防处、医疗辅助队和民众安全服务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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