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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了一家公司上班!一个月试用期!原本上班说的是9个小时、去了每天加班3小时!还说东西做不完待在公司过夜!受不了做了5天不干了走了、签了试用期合同!我看合同写的是20号前入职是当月25号给!20号以后摇下个月25号、这样公司不会不给钱吧!签合同也没有填银行卡账号!万一不给钱呢

用户2839184

立马提出离职,当天就应该要结算工资给你走人。公司强制加班是违法的,所以劳动合同不保护公司的这个违法行为而是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。公司不给工资就去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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