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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给加班费,加班三百多个小时,又不让你调休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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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给加班费,加班三百多个小时,又不让你调休,你怎么看?
完全违法的,么走人,要么举报。 劳动法的第四十一条规定加班必须自愿,而且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: (一)发生自然灾害、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,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,需要紧急处理的; (二)生产设备、交通运输线路、公共设施发生故障,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,必须及时抢修的; (三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