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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天观察期,无任何底薪,试用期三个月,而且最终是否转正由你的主管定。这样的公司,靠谱吗?我说考虑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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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这种做法本就是违反劳动法,试用期也必须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,能给出这种条件的工厂明显不懂法。没有去就别去了,如果已经工作了也别担心,如试用期内被各种不当理由劝离又不给薪酬,就去劳动局投诉,会有政府部门人员帮你拿回该有的报酬,但做人不可恶意用劳动法对企业进行敲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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